我們的離婚證人服務人員,都是品德優良,無任何前科記錄,在協助當證人作證時,並主動出示身份證,以便核對。約戶政事務所辦理,嚴格要求保護當事人的秘密,確保當事人權利。
離婚證人服務,全台各地都有我們的服務專員,我們的服務深受顧客信任,我們的人員絕對是用心處理每一個案件。
當然一切事情我們都希望您能有一個完整美好的家庭。面對婚姻的盡頭,我們後續將會協助面對離婚的後續諮詢,這是我們與其他離婚證人不同的地方,永遠站在您的角度替您著想,專業事情請放心交給我們離婚證人服務團隊。
離婚手續需要準備什麼東西?離婚之雙方當事人需到全國戶政,帶身份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、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、換證規費每張50元、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。
離婚需要2位證人嗎?依民法1050條規定:「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。」
辦理離婚手續,正常程序雙方當人要準備身份證、印章、換發身份證的大頭照*1、戶口名簿、離婚協議書。到全台各地戶政,都可辦理離婚。
可以辦理離婚手續,重點在於當事人雙方戶藉所在地,是否平日晚上有營業。
本單位將派兩位合法離婚證人親自到戶政事務所作證,主動出示身份證核對,且必須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之人,並在「離婚協議書」上證人欄位簽名,一切合法辦理。
離婚證人服務收費標準,因每位委託者地理位置,時段上的配合不同,價格有所浮動,但請放心,保證提供您最平實、合理的報價,歡迎來電諮詢。